职称评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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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13-07-03 来源:系统管理员 作者:人事处

学院各部门:

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对2013年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,结合我院实际,现对我院开展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专家鉴定(2013年8月28日~2013年8月29日)

申报教授、副教授人员的代表作于8月29日11:00前交人事处。

1.数量:2篇(一式两份)。

2.预交费用:600元

3.装订:

(1)论文:提供复印件(内容包括刊物封面、目录、论文所在页面、版权页)。

(2)著作:提供原件。

二、申报材料准备(2013年9月4日~2013年9月6日)

申报人员将评审所需材料于9月6日11:00前交人事处。

1.申报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(实验师)职称材料要求:

(1)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》,一式一份

(2)《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》,一式一份

(3)《任职届满考核表》,一式一份

(4)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,一式一份

(5)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,一式一份

(6)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,一式一份

(7)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,一式一份

(8)本科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,一式一份

(9)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(证书或资格文件)

(10)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、论著等科研成果,一式一份

(11)《基本情况一览表》电子稿子,内容真实可靠。

2.评审费用:教授、副教授:240元;中级:140元;初级:100元。

三、申报人员材料公示(2013年9月13日~2013年9月19日)

四、学科组评议(2013年9月21日~2013年9月28日)

五、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评议(2013年10月8日~2013年10月10日)

六、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(10月中旬)

七、将通过人员上报省级相应评审组织进行评审、审批。

特别提醒:

请要申报职称的人员,认真阅读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的文件,文件见附件6、7、8、9。

人事处

二○一三年七月三日

附件1:申报表

附件2:简表

附件3:考核登记表

附件4:学科分组

附件5:《基本情况一览表》

附件6:《关于报送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(川教职改办〔2013〕40号)》

附件7:《关于报送2013年度高等专科学校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、成人(干部)高等学校教师副高级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(川教职改办〔2013〕41号)》

附件8:《关于报送2013年度实验技术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(川教职改办〔2013〕42号)》

附件9:关于报送2013年度图书资料等四个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》